10月1日起施行交通運輸部、公安部發(fā)布的新版《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》。對此,福建省運管局予以解讀,發(fā)現新大綱進一步優(yōu)化了原先的大綱,重點修改了三個方面的內容。
第一是結構調整,更好地符合駕駛技能形成規(guī)律。取消原有的培訓階段概念,淡化培訓先后順序的要求。大綱共分為4個部分,其中“安全文明駕駛常識”教學與“道路駕駛”教學可交叉融合,“基礎和場地駕駛”與“道路駕駛”可交叉訓練,更加符合駕駛規(guī)律。
第二是學時調整,更好地適應差異化培訓的需求。取消對每項教學內容的具體學時的限定,只對每一部分(科目)的總學時進行要求,便于駕培機構和教練員根據學員個體情況進行教學安排,均衡各訓練項目之間學時安排,解決差異化培訓的現實需求問題。
第三是內容調整,更加符合駕駛培訓的實際要求。對部分教學內容、教學日志進行調整,改變原有科目一理論知識學習應采取課堂多媒體教學的方式,可采取多媒體教學、遠程網絡教學、交通安全體驗等多種方式,倡導課堂教學與遠程網絡教學相結合(課堂教學不得低于6學時)。同時,增加了培訓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的要求。